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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建议有“谏”有“纳” 赋能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

    信息发布者:人在路途
    2024-05-23 14:43:53    来源:隆化县人民法院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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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隆化县人民法院韩麻营人民法庭向辖区内两村发出《关于规范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的司法建议书》,并全程跟踪问效。辖区内两村村委在收到司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及时向隆化法院复函反馈落实情况。

    韩麻营人民法庭在审理民事诉讼案件中发现,当事人为了证明居住情况、家庭情况、亲属情况、承包土地情况、纠纷诉至法院前基层组织调解情况等事项,会请求辖区村民委员会出具相关证明。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组织,对辖区居民的相关情况较为了解,由其出具的证明在民事诉讼中通常会被人民法院予以采纳,但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存在证明形式不符合法律规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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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这一情况,隆化县人民法院韩麻营人民法庭向辖区内两村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在出具证明时加强调查核实,在职责范围内,出具证明的负责人对证明事项应履行调查核实的义务,做到严格审查,不能仅凭当事人一方陈述即出具证明事项,要如实出具,确保所开具证明的真实性和证明效力;加强对基层组织、部门出具证明流程、形式的规范管理。对于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在形式上除了要加盖单位印章外,还需有单位负责人和制作人的签名或盖章;加强对基层组织和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对出具证明相关责任人员组织专题培训,引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人员善用公共权力,规范职务行为,提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今年以来,县人民法院已制发司法建议12份,将劳动者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乡村治理法治化等社会治理重点问题全部“收入囊中”。通过与被建议单位充分沟通,达成共识,司法建议反馈采纳率100%,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隆化县人民法院将始终秉持能动履职理念,针对审判实务中的问题,深挖根源、找出症结、剖析原因、对症下药,精准“把脉”社会治理,开好司法建议“良方”,以高质量司法建议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切实发挥“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供稿:高舒博 徐佳静

    编辑:姜禹含

    审核:韩瑞东

    隆化法院新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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