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 近 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低保、特困“两癌”(乳腺癌、宫颈癌)患病妇女救助工程,请全县符合条件的患病妇女及时与村级、乡镇级妇联组织联系,尽快上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完成申报。
申报对象
截至2023年3月24日,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且经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城乡低收入妇女。
1、根据自愿申请原则,由符合条件的城乡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提出救助申请,准确、如实、完整地填下“两癌”救助个人申报表。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病种病情证明、低收入类别证明等。 3、以前年度已申报但未得到救助的妇女,需重新申报。已得到救助的妇女,不得重复申报。 4、乡镇(街道)妇联负责收集汇总申报对象名单、人数以及申报材料,上报至县妇联。 (申报表请到村级妇联领取。) 2023年3月24日之前乡镇(街道)妇联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县妇联,请大家抓紧时间登记。